杭州赛区


杭州赛区(物联网应用/信息可视化设计/计算机音乐创作)

决赛时间:2025年8月8日-8月12日

决赛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决赛承办单位:浙江理工大学


作品类别与说明

1. 物联网应用(2025年1月10日更新)

包括以下小类

1)城市管理。

2)医药卫生。

3)运动健身。

4)数字生活。

5)行业应用。

6)物联网专项。

说明:

1)城市管理小类作品是基于全面感知、互联、融合、智能计算等技术,以服务城市管理为目的,以提升社会经济生活水平为宗旨,形成某一具体应用的完整方案。例如:智慧交通、城市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控、城市应急管理、城市安全防护、智能建筑、文物保护、数字博物馆等。

2)医药卫生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实现智能化医疗保健和医疗资源的智能化管理,满足医疗健康信息、医疗设备与用品、公共卫生安全的智能化管理与监控等方面的需求。建议但不限于如下方面:医院应用,如移动查房、婴儿防盗、自动取药、智能药瓶等;家庭应用,如远程监控家庭护理,包括婴儿监控、多动症儿童监控、老年人生命体征家庭监控、老年人家庭保健、病人家庭康复监控、医疗健康监测、远程健康保健、智能穿戴监测设备等。

3)运动健康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以提高运动训练水平和大众健身质量为目的。建议但不限于如下方面:运动数据分析、运动过程跟踪、运动效果监测、运动兴趣培养、运动习惯养成以及职业运动和体育赛事的专用管理训练系统和设备。

4)数字生活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通过稳定的通信方式实现家庭网络中各类电子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以提升生活水平、提高生活便利程度为目的,包括:各类消费电子产品、通信产品、信息家电以及智能家居等。鼓励选手设计和创作利用各种传感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满足生活需求的作品。

5)行业应用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解决某行业领域某一问题或实现某一功能,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价值为目的,包括物联网技术在工业、零售、物流、农林、环保以及教育等行业的应用。

6)物联网专项赛,采用大赛组委会命题方式,赛题(不超过5个)将适时在大赛相关网站公布http://jsjds.hdu.edu.cn/,持续更新中)

7)作品必须有可展示的实物系统,需提交实物系统功能演示视频(不超过10分钟)与相关设计说明书,现场答辩过程应对作品实物系统进行功能演示。

8)每校参加省级赛的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组委会自行规定;每校每小类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2件;每校本大类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9)每件作品答辩时,到场作者不少于2名,作者陈述(含作品演示)不超过10分钟。

2. 信息可视化设计(2025年1月10日更新)

包括以下小类:

1)信息图形设计。

2)动态信息影像(MG动画)。

3)交互信息设计。

4)数据可视化。

说明: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中华自然科学及其它优秀文化瑰宝(1911年以前)”为主题进行创作,主题的内容限定与说明,参见“二、竞赛主题与分组”。

2)信息可视化设计侧重用视觉化的方式,归纳和表现信息与数据的内在联系、模式和结构,具体分为信息图形设计、动态信息影像、交互信息设计和数据可视化。

3)信息图形指信息海报、信息图表、信息插图、信息导视或科普图形。

4)动态信息影像指以可视化信息呈现为主的动画或影像合成作品。

5)交互信息设计指基于电子触控媒介、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可交互的可视化作品,如交互图表以及仪表板作品。

6)数据可视化是指基于编程工具或数据分析工具(含开源软件)等实现的具有数据分析和数据可视化特点的作品。

7)该类别要求作品具备艺术性、科学性、完整性、流畅性和实用性,而且作者需要对参赛作品信息数据来源的真实性、科学性与可靠性进行说明,并提供源文件。该类别作品需要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与技术实现的说明,特别是设计思想与现实意义。数据可视化和交互信息设计作品还需说明作品应用场景、设计理念,提交作品源代码、作品功能演示录屏等。

8)每校参加省级赛的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组委会自行规定;每校每小类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2件;每校本大类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9)每件作品答辩时,到场作者不少于2名,作者陈述(含作品演示)不超过10分钟。

3. 计算机音乐创作(2025年1月10日更新)

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音乐类普通组。

2)原创歌曲类普通组。

3)视频音乐类普通组。

4)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普通组。

5)音乐混音类普通组。

6)原创音乐类专业组。

7)原创歌曲类专业组。

8)视频音乐类专业组。

9)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专业组。

10)音乐混音类专业组。

说明: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中国古代物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之”为主题进行创作,主题的内容限定与说明,参见参见大赛通知附件1“二、竞赛主题与分组”。

2)原创音乐类:纯音乐类,包含MIDI类作品、音频结合MIDI类作品。

3)原创歌曲类:曲、编曲需原创,歌词至少拥有使用权。编曲部分至少有计算机MIDI制作或音频制作方式,不允许全录音作品。

4)视频音乐类:音视频融合多媒体作品或视频配乐作品,视频部分鼓励原创。如非原创,需获得授权使用。音乐部分需原创。

5)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作品必须是以计算机编程为主要技术手段的交互音乐,或交互声音装置。提交文件包括能够反应作品整体艺术形态的、完整的音乐会现场演出或展演视频、工程文件、效果图、设计说明等相关文件。

6)音乐混音类:根据提供的分轨文件,使用计算机平台及软件混音。

7)本大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报名与评比。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参见大赛通知附件1“二、竞赛主题与分组”。

8)本类参赛作品的任何一位作者的专业若归属于专业组专业清单,则该作品属于专业组作品。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竞赛。

9)每校参加省级赛的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组委会自行规定;每校每小类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2件;每校本大类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0)每件作品答辩时,到场作者不少于2名,作者陈述(含作品演示)不超过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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