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决赛区(物联网应用与物联网创新转化(创业实践)/计算机音乐创作/国际生“汉学”)
决赛时间:2026年7月22日-7月26日
决赛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承办实施单位:浙江音乐学院
作品类别与说明
1.物联网应用与物联网创新转化(创业实践)(2026年3月1日更新)
包括以下小类:
(1)城市管理。
(2)医药卫生。
(3)运动健身。
(4)数字生活。
(5)行业应用。
(6)物联网专项。
(7)物联网创新转化(创业实践)。
说明:
(1)城市管理小类作品是基于感知、互联、融合、智能计算等技术,以服务城市管理为目的,以提升社会经济生活水平为宗旨,形成某一具体应用的完整方案。例如:智慧交通、城市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监控、城市应急管理、城市安全防护、智能建筑、文物保护、数字博物馆等。
(2)医药卫生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实现智能化医疗保健和医疗资源的智能化管理,满足医疗健康信息、医疗设备与用品、公共卫生安全的智能化管理与监控等方面的需求。建议但不限于如下方面:医院应用,如移动查房、婴儿防盗、自动取药、智能药瓶等;家庭应用,如远程监控家庭护理,包括婴儿监控、多动症儿童监控、老年人生命体征家庭监控、老年人家庭保健、病人家庭康复监控、医疗健康监测、远程健康保健、智能穿戴监测设备等。
(3)运动健康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以提高运动训练水平和大众健身质量为目的。建议但不限于如下方面:运动数据分析、运动过程跟踪、运动效果监测、运动兴趣培养、运动习惯养成以及职业运动和体育赛事的专用管理训练系统和设备。
(4)数字生活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通过稳定的通信方式实现家庭网络中各类电子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以提升生活水平、提高生活便利程度为目的,包括:各类消费电子产品、通信产品、信息家电以及智能家居等。鼓励选手设计和创作利用各种传感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满足生活需求的作品。
(5)行业应用小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解决某行业领域某一问题或实现某一功能,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价值为目的,包括物联网技术在工业、零售、物流、农林、环保以及教育等行业的应用。
(6)物联网专项赛,采用大赛组委会命题方式,赛题(不超过5个)将适时在大赛相关网站公布(http://jsjds.xmu.edu.cn,持续更新中)。
(7)物联网创新转化(创业实践)类作品,应以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解决物联网应用场景中某一痛点问题,是以学生团队为主体的、已经具备一定的市场化和产品化潜力的创新创业作品。作品应体现物联网等计算机技术在具体场景下的创新应用,并具备明确的商业落地潜力或社会价值转化前景。
(8)作品必须有可展示的实物系统,需提交实物系统功能演示视频(不超过10分钟)与相关设计说明书,现场答辩时应对作品实物系统进行功能演示(无法携带至现场的作品可视频演示)。
(9)每校参加省级赛的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组委会自行规定;每校每小类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2件;每校本大类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10)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院校的2~9名全日制本科生组成,每队的指导教师不多于2名;每位作者在每个大类中只能提交1件作品,每队到国赛决赛现场参与答辩的作者不少于(含)2人。
(11)每件作品答辩时,作者陈述(含作品演示)不超过10分钟。
2. 计算机音乐创作(2026年3月1日更新)
包括以下小类:
(1)纯音乐类。
(2)歌曲类。
(3)配乐与声音设计类。
说明: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中国古代建筑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之六”为主题进行创作,内容包括民居、官府、皇宫、桥梁(不含庙宇、宝塔),时间限在1911年以前。
(2)纯音乐类:包含MIDI类作品、音频结合MIDI类作品、AI辅助创作类等非歌曲作品。
(3)歌曲类:词、曲、编曲可以是原创或AI辅助创作(包括虚拟歌手)。歌曲可以配视频呈现,鼓励使用大赛推荐的AI工具。
(4)配乐与声音设计类:包含配乐(游戏、影视、动漫、创意类短片等)、交互音乐、声音装置、歌曲混音四个子项。视频鼓励原创或AI生成,此外需提供授权。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作品必须是以计算机编程为主要技术手段的交互音乐,或交互声音装置。提交文件包括能够反应作品整体艺术形态的、完整的音乐会现场演出或展演视频、工程文件、效果图、设计说明等相关文件。
歌曲混音:根据提供的分轨文件,使用计算机平台及软件混音。省级赛分轨文件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zvCZ0hG5gnqdg4MFKCL_w?pwd=49ur 提取码: 49ur
(5)每校参加省级赛的每小类作品数量,由各省级赛组委会自行规定;每校每小类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2件;每校本大类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
(6)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院校的2~9名全日制本科生组成,每队的指导教师不多于2名;每位作者在每个大类中只能提交1件作品,每队到国赛决赛现场参与答辩的作者不少于(含)2人。
(7)每件作品答辩时,作者陈述(含作品演示)不超过10分钟。若提交作品视频,其时长不超过10分钟。
特别提醒:含视频的歌曲类与配乐类的界定有明确区别,不可混投。
3. 国际生“汉学”(2026年3月1日更新)
包括以下小类:
(1)软件应用与开发。
(2)微课与AI辅助教学。
(3)物联网应用。
(4)大数据应用。
(5)人工智能应用。
(6)信息可视化设计。
(7)数字媒体类。
(8)计算机音乐创作。
说明: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中国古代建筑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之六”为主题进行创作,内容包括民居、官府、皇宫、桥梁(不含庙宇、宝塔),时间限在1911年以前。
(2)本大类作品的作者,应有中国高校在籍的国际本科生(即来华留学本科生)。如果参赛作品的所有作者都是中国国籍学生(持中国身份证或港澳台证件的学生属于中国国籍学生),则该作品只能参加其他类的竞赛,不得参加本大类;属于本大类的作品,可以参加第1~10类的竞赛,但不得在4C赛事内一稿多投。
(3)本大类的软件应用与开发类作品是指运行在计算机(含智能手机)、网络和/或数据库系统之上的软件,可提供符合本大类作品主题要求的信息管理、信息服务、移动应用、算法设计等功能或服务。
(4)本大类的微课与AI辅助教学类作品,包括微课、教学辅助课件和虚拟实验平台,作品说明详见南京南决赛区的大类“微课与AI辅助教学”中的描述,作品应符合本大类作品主题的要求、遵循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符合认知规律等原则。
(5)本大类的物联网应用类作品,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解决本大类作品主题所涵盖的某一问题或实现某一功能的作品,必须有可展示的实物系统,作品说明详见本决赛区的大类“1.物联网应用与物联网创新转化(创业实践)”中的描述。
(6)本大类的大数据应用类作品,指利用大数据思维发现符合本大类作品主题要求的应用需求,利用大数据和相关新技术设计解决方案,实现数据分析、业务智能、辅助决策等应用。作品说明可参见上海决赛区的大类“1. 大数据应用” 中的描述。
(7)本大类的人工智能应用类作品,针对本大类作品主题所涵盖的特定问题,提出基于人工智能的方法与思想的解决方案并完成技术实现。作品说明可参见南京东决赛区无锡决赛现场的大类“1.人工智能应用” 中的描述。
(8)本大类的信息可视化设计类作品,侧重用视觉化的方式,归纳和表现信息与数据的内在联系、模式和结构,作品说明可参见本南京东决赛区长春决赛现场的大类“1.信息可视化设计” 中的描述。
(9)本大类的数媒类作品,包括:数媒静态设计类(作品说明参见上海决赛区的大类“2.数媒静态设计” 中的描述)、数媒动漫与短片类(作品说明参见南京东决赛区长春决赛现场的大类“2.数媒动漫与短片” 中的描述)、数媒游戏与交互设计类(作品说明参见南京东决赛区无锡决赛现场的大类“2.数媒游戏与交互设计” 中的描述)。
(10)本大类的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作品说明参见本决赛区的大类“2.计算机音乐创作”中的描述。
(11)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院校的2~9名全日制本科生组成,每队的指导教师不多于2名;每位作者在每个大类中只能提交1件作品,每队到国赛决赛现场参与答辩的作者不少于(含)2人。
(12)每件作品答辩时,作者陈述(含作品演示)不超过10分钟。若提交视频文件,则每个视频的时长不超过10分钟。